各学院:
随着新生建档工作的展开,请各学院的心理健康教师于2006年10月30日以前将已完成的心理测试机读卡交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301或303办公室,我们将统一对机读卡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心理测试量表则由各学院自行保存。请各学院按时完成,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