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采购应用型人才积极心理素质养成教育系统。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应用型人才积极心理素质养成教育系统;
项目金额:19万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项目内容
成都大学应用型人才积极心理素质养成教育系统,技术要求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比选申请人提供材料清单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2);
注:以上第1、2项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第3项收原件1张(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项目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3);
5、系统功能定制(格式详见附件5)
五、商务要求
1、签定合同日期: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
2、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及培训;
3、交货地点: 成都大学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剩余尾款。
5、供应商提供的系统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方案。
六、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系统提供2年免费升级服务,终身维护。
2、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1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1小时内无法排出故障,要求2小时内服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故障排查,解决好出现的故障。
3、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提供在成都市内的服务机构地址,成立相应的项目组,并指定1名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协调和调度工作,配备2-3名技术人员全程指导使用,提供长期稳定的维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对各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培训,提供项目整体实施的技术方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向采购人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服务,根据采购人的具体工作安排,制定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在安装现场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和使用培训。包括提供现场产品安装调试、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培训工作,使采购人能够达到熟练掌握使用。
七、比选办法及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报价、技术水平、系统功能、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比选,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4,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
2021年12月2日下午16:00前,将比选申请文件(第四要求的所有材料清单)送到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414办公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八、比选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3日下午16:00,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408会议室。
九、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 人:亢老师。电 话:028-8842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