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成大学子积极心理品质,加强心理建设在班级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培养应用型新时代青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拟开展“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支持各学院、各班级、各社团、校级组织通过集体活动、朋辈互助等形式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相关单位可结合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提交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方案申请支持。相关说明如下:
一、“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介绍
“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以下简称“阳光橙子”活动征集)是心理中心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结合成大校园实际,为促进学生积极心理素质建设发展,培养具有自我价值感、利他、感恩等积极心理素质与责任感、获得感和关心他人等德育素质融合的成大人,坚持以生为中心,将心育与德育融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实践。
“阳光橙子”活动征集尊重成大学子的创造性和主体性,鼓励全校参与积极心理文化建设,以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促进其积极心理品质的发展,拓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氛围为目标。
二、“阳光橙子”活动征集要求
1. 申办活动须将专业特色与学生特点融合,将心理元素与德育元素融合,开展有特色的融合式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教育活动,此为重要评选标准。
2. 面向全校。各学院、各班级、各社团、各校级组织均可参加,若申请单位评选通过,申请单位应在举办活动中注明:心理中心为主办单位,申请单位为承办单位。
3. 活动主题不限。活动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与心理相关,活动名称自拟,可考虑人际关系建构、自我成长探索、情绪管理、职业生涯发展等与学生现实发展需求相关的内容,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提高其心理素质的发展。
4. 活动形式不限。申请单位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知识普及、素质拓展、文创设计、表演艺术、表达沟通等其他创新形式。鼓励申请单位发挥创造性,举行的活动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带动同学们广泛参与。心理中心有权对申请单位的活动进行审核、监督。
5. 活动举办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单位须填写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申请表(附件1)。
6. 申请类型。本次活动申请类型分为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委托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承办。
7. 举办后提交材料。申请单位举办活动后须及时提交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反馈表(附件2),其中委托类型的申请单位还须提交体现学生心育成长的材料(如感想感言、自我成长记录及其他实体材料)。
8. 经费报销说明。活动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申请单位先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举办结束后须及时提交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报账单(附件3),心理中心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审核报账材料确定最终经费报销。
三、活动时间
活动申请时间为3月18日-3月29日,活动举办时间为4月1日-5月31日。
四、评选办法
由心理中心组织的评选委员会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并确定结果。
五、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将会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官网上进行公布,请各申请单位及时关注官网消息。
六、“阳光橙子”活动征集文件材料
1.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申请表(附件1)
2.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反馈表(附件2)
3.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报账单(附件3)
4. 其他相关辅助材料(申请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活动的任何材料)
七、注意事项
1. 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保证各项目活动平安、顺利开展。
2. 活动开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请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室内佩戴口罩。
3. 活动征集需准备电子档材料。申请单位应将活动征集书及其他相关辅助材料的电子档以“申请单位+申请类型+活动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578767043@qq.com。
4. 申请单位活动征集申报成功后须如期举办活动。若申请单位未能如期举办,申请单位须向心理中心做出详细说明,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迟举办,申请单位应及时告知心理中心其活动安排计划;若申请单位不能做出详细说明,心理中心有权将其获得的活动支持收回。
八、咨询方式
若有疑问,可联系心理发展中心官方QQ:1578767043。
心理中心拥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