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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第二届 “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通知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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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成 大学子积极心理品质,引导学生了解自我,关爱自我,悦纳自我,心理健康教育中 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拟面向全校开展第二届“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 该活动支持各学院、各班级、各社团以及校级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活动策划与实施, 通过集体活动、朋辈互助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 氛围,提升学生整体的心理素质水平。相关单位和社团组织可结合大学生的身心发 展规律、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提交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方案申请支持。相 关说明如下: 

一、“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介绍 

  “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以下简称“阳光橙子”活动征集)是心理中 心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为培育学生积极心理素质,培养具有自我价值感、利他、感恩 等积极心理素质与责任感、获得感和关心他人等德育素质融合的成大青年,坚持以生 为中心,将心育与德育融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实践。 

  “阳光橙子”征集活动尊重成大学子的创造性和主体性,鼓励全校参与积极心 理文化建设,以促进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的发展,拓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营造良 好的校园心理氛围为目标。 

二、“阳光橙子”活动征集要求 

 1. 申办活动须将专业特色与学生特点融合,将心理元素与德育元素融合,开展 有特色的融合式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教育活动,此为重要评选标准。

 2. 活动举办时间需在本年度内,但鼓励各单位积极组织 5·25 心理健康活动季 2 系列活动及 10·10 精神卫生知识科普系列活动。本年度,心理中心拟在 2023 年 3-5 月开展 2023 年 5·25 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季暨大学生积极心理素质培养系列活动, 在 2023 年 10 月 9 日-15 日开展精神卫生科普系列活动。 

 3. 面向全校。各学院、各班级、各社团、各校级组织及优秀个人均可参加,若 申请单位评选通过,申请单位应在举办活动中注明:心理中心为主办单位,申请单位 为承办单位。 

 4. 活动主题不限。活动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与心理相关,活 动名称自拟,可考虑人际关系建构、自我成长探索、情绪管理、职业生涯发展等与学 生现实发展需求相关的内容,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提高其心理素质的发展。 

 5. 活动形式不限。申请单位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知识普及、素质拓展、 文创设计、表演艺术、表达沟通等其他创新形式。鼓励申请单位发挥创造性,举行的 活动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带动同学们广泛参与。心理中心有权对申请单位的活动进 行审核、监督。 

 6. 活动举办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单位须填写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申请表(附件 1)。 

 7. 申请类型。本次活动申请类型分为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委托项目由符 合条件的优势单位承办。 

 8. 举办后提交材料。申请单位举办活动后须及时提交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 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反馈表(附件 2),其中委托类型的申请单位还 须提交体现学生心育成长的材料(如感想感言、自我成长记录及其他实体材料)。 

 9. 经费报销说明。活动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申请单位 先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举办结束后须及时提交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 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报账单(附件 3),心理中心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审核报 账材料确定最终经费报销。 

三、活动时间 

  活动申请时间为 3 月 20 日-3 月 31 日,活动举办时间为 4 月 1 日至 11 月 31 日。 

四、评选办法 

  由心理中心组织的评选委员会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并确定结果。 

五、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将会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官网上进行公布,请各申请单位及时关 注官网消息。 

六、“阳光橙子”活动征集文件材料 

  1.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申请表(附件 1) 

  2.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征集反馈表(附件 2) 

  3.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阳光橙子”融合式心育活动报账单(附件 3) 

  4. 其他相关辅助材料(申请单位认为有助于对活动认识和说明的任何材料) 

七、注意事项 

  1. 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保证各项目活动平安、 顺利开展。 

  2. 活动征集材料需准备电子档。申请单位应将活动征集书及其他相关辅助材料 的电子档以“申请单位+申请类型+活动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578767043@qq.com。 

  3. 申请单位活动征集申报成功后须如期举办活动。若申请单位未能如期举办, 申请单位须向心理中心做出详细说明,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迟举办,申请单位应及时告知心理中心其活动安排计划;若申请单位不能做出详细说明,心理中心有权将其获得的活动支持收回。 

八、咨询方式 

  若有疑问,可联系心理发展中心官方 QQ:1578767043。 

  心理中心拥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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